消委會丨睇樓問單位「有無古靈精怪」 地產代理否認 後揭是凶宅 玄學家分享入住凶宅前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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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: 羅嘉欣

發布時間: 2024/09/17 13:48

最後更新: 2024/09/18 09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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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樓市/地產代理/凶宅/陰契/玄學家/消委會】買樓注意!消委會公布,今年首8個月收到11宗涉及地產代理的投訴,其中有代理為求做成生意,竟隱瞞涉事單位為曾發生墮樓事故的「凶宅」,最終買家因為1個關鍵理據,成功撤銷交易兼索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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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表示,涉事買方在視察一個二手物業時,曾經諮詢地產代理「有無古靈精怪」 及「無嘢唔妥呀嗎」,得到「沒有」的回覆。不過,買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發現該單位曾發生墮樓事故,於是決定終止交易並向地產代理追討賠償。

關鍵理據

根據普通法,地產代理在回覆買方的詢問前有責任作出合理查詢才答覆。若地產代理就物業 狀況作出失實陳述而誘使買方購買物業並蒙受損失,根據《失實陳述條例》, 買方有權追討賠償,包括被賣方沒收的訂金或(如交易已完成)物業的實際市值與購買價格的差額。買方亦有機會可撤銷交易,惟須視乎事實情況而定。

法官認為地產代理協議訂明,代理須為買方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,該條款隱含地產代理有責任以謹慎行事態度向買方提供資訊,當買方向地產代理詢問單位有否發生「古怪」事情時,地產代理應作出合理查詢才答覆,而非回答「沒有」。最終法庭裁定地產代理須向買方賠償被賣方沒收之訂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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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入凶宅如何是好? 

玄學家余中哲師父過去受訪時便指出,不論是否在知情的情況下購入或租入凶宅,建議入伙前定必要拜四角,當中包括一份名為「陰契」的文件,可在文件內清楚寫明自己是誰,將於甚麼日子入住此宅,向屋內「同伴」稟告一番,希望對方知道將有新業主入伙,祈求切勿受到騷擾。

如大廈發生命案 可為死者超渡

余中哲指入住凶宅要提防受到莫名奇妙的災禍影響,如血光之災及夫妻為瑣事爭吵不休。余師父又稱人死去會變作「中陰身」,自然死去者會逗留於日常生活的地方約49天;假設被他殺或自殺,怨氣沖天,未能「超昇」,無法獲取輪迴機會,則有機會長時期逗留於居室內。

余師父認為,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,還是不宜選購曾發生命案的居室,已購入凶宅者,則可跟從以上做法超渡死者。至於居住在凶宅毗連或樓上樓下的人士,同樣可為死者進行以上提及的「附薦」儀式,為對方超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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